终止租约
预先通知
任何一方若有意终止租约需给对方3个月的通知(从发出通知书之日算起),以下情况除外:
- 拖欠租金 – 建屋局有权只给一个月通知
- 受徙置影响而已获替代单位的租户无需发出通知
租户在把厂房恢复原状后,通知期虽还未满,仍可将厂房交还建屋局。至于新分配的单位,租户可交还钥匙,但需缴付所豁免的2个月租金,从租约生效之日算起,以取代至少2个月的占用期。
租金
租金将计算至收到钥匙之日为止[例如钥匙在2004年10月4日交还,租金将计算至10月4日]。
修复
退租的租户在交还厂房前必需将厂房恢复原状并终止所有公用事业供应。为让新来的租户继续使用原有装置,当局可考虑允许退租租户不必将厂房恢复原状,但必需遵守条件与规定,例如装修工程没有问题并获得授权等。
赔偿
终止租约通知一旦发出,建屋局若因租户不如期交还厂房而需支付额外成本或索偿开支,租户有责任给建屋局作出赔偿。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士才可负责交还钥匙并签署赔偿书。
逾期占用
非法回到厂房继续占用的租户将受罚。
手续:
- 填写并提呈网上终止租约表格(必需凭Singpass登录)
- 您将立刻接到签收终止租约要求信件
- 您也需要:
- 将厂房恢复原状,即将拆除的厂房除外
- 清理所有工业废料
- 切断水电供应并拆除水电表与其它仪器(新加坡能源有限公司)
- 更改信件地址(新加坡邮政)
- 将授权书(合伙公司)或公司决议案邮寄至建屋局
- 接到文件后,建屋局将预约日期/时间派人到场终止租约
- 租户当场把钥匙交还给建屋局负责人
- 租约正式终止
- 建屋局退还多余押金(若有)给租户
土地
若是提早终止租约,您必需缴付地租(只限租金计划租户)给建屋局,直至交还相关土地之日为止,加上以下赔偿金:
- 3个月的租金
- 一年的产业税
- 500元的行政费
手续:
您可提早写信通知我们的客户服务员有关您有意终止土地租约。






